衡人社函[2017]18号
关于开展全市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告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疏通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改善基层人才匮乏现状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152号)等文件规定,本市已对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的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104家见习单位分别确定为第一、二批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并予以挂牌。
为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劳动就业能力,2017年,结合本市产业结构发展和市场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并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优质企事业单位(以企业为主体),作为第三批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根据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申报见习基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见习基地的单位必须是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或进行了法人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二是具备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见习岗位的实力;三是有专门的施训指导人员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见习、施训条件,且能按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见习进行有效管理;四是能够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五是能够按规定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六是自觉遵守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文件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申报程序。拟申报见习基地的单位将书面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出具介绍信)、单位情况简介、见习岗位及见习管理办法、见习工作负责人和见习指导老师简历等资料,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提交至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市直企事业申报单位直接报市人社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书面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并汇总后,于2017年5月10日之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认定,正式挂牌成为本市第三批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为3年。
三、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见习补贴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对见习单位,由当地人社部门分别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期限不超过1年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见习基地审核合格后,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提供见习期间的档案托管和人事代理服务。
四、对原第一、二批认定期满见习基地考核评估
拓展一批新的见习基地的同时,对2009年由市政府批准的50家见习基地(衡政办函[2009]149号)以及2013年批准的54家见习基地(衡政办函[2013]53号)进行考核评估。市、县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查阅总结报告等资料及现场考核等方式,分别对市本级及县市区原挂牌见习基地进行考核评估??己四谌菸杭盎厝隙ㄆ谀诩案谖惶峁┣榭?、见习计划执行和管理情况、师资配备情况、基本生活补助和参加人身意外伤害落实情况、见习人员反馈情况、见习人员留用、见习统计报表报送情况。在挂牌期内见习制度完善、管理良好,且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人数较多、按时报送见习统计报表的单位,经考核合格可以继续挂牌,列入全市第三批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之中;经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其见习基地的资格。
被考核评估原104家见习基地根据以上考核内容,出具书面总结报告等材料,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向所在地人社局提交(市直企事业单位原挂牌见习单位直接向市人社局提交),县市区人社局汇总本地原挂牌见习单位书面总结报告后,于2017年5月10日之前统一报市人社局。
联系方式: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电话:0734-8867079;联系人:陈昌衡、张雪松。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件主动公开
附表:
衡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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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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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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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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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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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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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及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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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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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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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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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见习岗位情况 |
岗位名称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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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接收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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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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